有關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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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限制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規則修訂通知
根據香港交易所於2022年6月24日公佈通告,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有關內地投資者1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規則修訂,並於2022年 7月25 日(生效日) 生效。
修訂如下 :
- 自生效日起,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新申請將不會被接受。
- 設置一年過渡期(2022年7月25日至 2023年7月23日),現有投資者2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北向交易買賣中華通證券。
- 過渡期結束後,現有投資者將不得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中華通證券,但因公司行動等被動取得中華通證券的情形除外;現有投資者持有的中華通證券可通過附加聯交所規定的指定預設值繼續賣出,具體安排會於稍後公佈。
有關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通告: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我們的24小時綜合投資專線(852) 2878-5555或聯絡您的客戶經理。
- 內地投資者包括:(a)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文件的個人,(b)聯名帳戶持有人(如聯名帳戶持有人中有任何一方屬(a)條規定的內地投資者),及(c)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現有投資者"指生效日前我們已接受參與滬深股通北向交易並為註冊CHN BCAN的內地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