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情报站

2024.07.26 10:34

《中国要闻》两高一部:境外开「工业园」做电骗,认定为犯罪集团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日(26日)联合
发布《关於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针对跨境电诈
等犯罪组织集团化、垄断化,并在境外地区打着「工业园」、「开发区」等幌子实则诈骗敛财等
问题,《意见》明确,如符合以下情况,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依法严惩:
  通过提供犯罪场所、後勤保障、武装庇护、人员管理等方式,管理控制犯罪团夥实施跨境电
信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抽成分红或收取相关费用,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
固定或基本固定,符合刑法第26条第二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
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意见》并强调,针对跨境电骗有四个打击重点: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
骨干成员;为跨境电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
、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为跨境电骗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
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sl)
经济通通讯社有限公司
网址:www.etnet.com.hk
电邮:cs@etnet.com.hk

资料来源:ETN